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奠基之年。市金融办2010年总的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总体思路和“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以发展壮大金融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以优化金融环境、加强协调服务为手段,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为保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措施,加快推进金融业发展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重点实施“一一四五”工程,即编制完成一个规划——“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一项活动——“资本市场年”活动,着力打造金融商务中心区、企业上市示范区、金融后台服务区、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四大片区”,努力实现企业上市、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机构引进、机构设立“五个突破”,不断开创我市金融业发展和金融工作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上市融资,促进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1、开展“资本市场年”活动。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09]27号),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积极推动我市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争取年内1-3家企业实现上市。
2、打造高新区“企业上市示范区”。力争2010年上市1家,报会2家,报备5家;新三板方面,完成内核报会12家,新启动10家;海外转板和发行2家,新启动2家。
3、加快推进重点企业上市。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上市,重点推动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较高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积极引入私募、风投等战略投资,动员机床二厂、四建集团、变压器厂、齐鲁制药、福胶集团、宝世达、桑乐太阳能等大型国有、民营企业加紧改制上市;帮助合适企业借壳快速上市;引导合适企业自愿赴境外上市;促进旅游产业、文化、公用、基础建设及新型服务业整合重组上市。
4、推动上市公司加快资本运作。支持和引导上市公司通过整体上市、定向增发、资产收购等形式实现资本和产业扩张;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推动绩差上市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注入优良资产、资产置换等方式实施重组,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质量。
5、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加强对后备上市企业的挖掘、考察和分类,加快后备上市企业的改制,加强拟上市企业的问题解决和培训推介,推进后备上市企业报备和上市进程,力争5-7家报备,10家左右进入上市程序。
6、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争取新增一家总部在济的投资类机构,引进2家机构营业部。
7、鼓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产品、企业委托贷款、金融租赁等方式扩大融资,争取2010年从资本市场融资100亿元以上。
二、推动银企合作,加大对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
1、探索银政企新型合作模式,采取大型的综合签约和文化知识产权、农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等专项签约多种合作模式,争取新增签约融资额达到500亿元以上。
2、完善银企签约信贷资金投入落实机制,促进银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着力抓好农、中、建等银行承诺的三年投入950亿元贷款的落实工作。
3、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济政发〔2008〕34号),推动《济南市中小企业信贷工作奖励暂行办法》、《济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奖励暂行办法》尽快实施,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4、适应今年国家货币政策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信贷均衡投放的要求,推动驻济银行加强与总行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信贷规模,保持信贷投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协调银行加大对地方融资平台的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城市综合体建设,为西部新城、东部新区和小清河滨河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引进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
1、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总部的联系,争取有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做好金融机构引进工作。全年争取引进8家金融机构落户,其中银行5家,证券营业部2家,保险公司1家,特别是争取1家外资银行落户。
2、加强与浙商银行、天津银行、日照银行等已批筹银行筹建组的联系,在经营场所选择、人员招聘、广告牌匾设置、工商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搞好服务,促其尽早开业。
3、积极与监管部门衔接,继续加强沟通,争取有明显入驻意向的北京银行、上海银行、东亚银行等早日列入计划,尽快获批筹建。
4、采取市政府领导出面招商、到总部拜访、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开展“外资银行济南行”活动等方式,加快外资银行引进步伐。3月初到上海拜访东亚银行、渣打银行等外资银行。5月份随张建国市长参加香港招商周活动,拜访东亚银行总部。6-7月份随陈先运副市长赴日韩招商,加大对日韩等外资银行的引进力度。
5、加快推进中国进出口银行落户。
6、通过到总行拜访、邀请来济考察等方式,加强与重庆、大连、南京、盛京等商业银行的联系沟通,争取它们来济设立分行。
7、加快组建村镇银行。
8、加快推进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推动市里尽快成立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快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加快金融机构集聚,推动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四、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壮大地方金融业
1、积极推进章丘市农村现代金融制度改革试点。推动章丘市年内设立村镇银行、专业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全完善担保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建立起各有定位、功能互补、适度竞争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金融体制,为全市乃至全省建立农村现代金融制度走出路子。
2、着力打造金融后台服务区。结合西部新城建设,在西客站片区规划建设金融机构数据中心、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灾备中心、呼叫中心等各类后台服务中心。今年争取做好规划,成立领导班子,出台优惠政策,引进1-2家金融企业后台服务机构。
3、支持齐鲁银行发展壮大。支持齐鲁银行积极稳妥推进转型改革,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加快省内地市设立分行的步伐,力争设立省外分行,同时加快上市步伐。
4、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加强与省金融办的联系沟通,争取年内设立3-5家小额贷款公司,2011年力争消灭小额贷款公司空白县(市)区。同时,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壮大。
5、积极推动各类保险企业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扩大保险服务覆盖面。
五、精心组织,编制完成“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1、成立领导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金融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好工作进度,搞好工作配档表。
2、起草规划提纲,开展调研考察。3、4月份,起草《“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纲,形成规划的总体框架。然后组织市内金融业调研活动,到先进地市开展学习考察,汇总情况数据,搜集有关资料,做好充分准备。
3、完成规划初稿,征求意见建议。5月份,着手起草《“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适时组织召开金融业发展规划座谈研讨会,听取金融监管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对初稿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
4、保证规划质量,尽早送审发布。邀请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有关专家学者参加编制工作,做好理论性、政策性把握。在人员、经费、车辆等方面提供保障,切实保证金融业发展规划的质量和水平。8月前形成《“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定稿,报市政府审定,2011年初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营造金融业发展良好氛围
1、抓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的落实,在金融机构房屋购租补贴、高层次金融人才引进、高管人员个税减免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促进金融业快速发展。
2、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惩戒激励机制,培养和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
3、发挥市金融业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向金融机构传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召集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进行对话,沟通情况,解决问题。
4、发挥我办与市检察院和各主要金融机构联席会议的作用,搞好法律咨询服务,保护正当权益,预防金融犯罪,确保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金融业健康发展。
5、加强金融宣传,与济南电视台、济南日报、济南时报、齐鲁金融网等新闻媒体全面合作,宣传金融工作和金融产品,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
6、完善金融信息网,充分发挥其信息公开、网上办公、互动交流、便民服务等功能,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广大市民搭建良好平台。
7、深入开展金融系统文明单位、优秀金融员工评选活动。
8、适时举办金融高层论坛,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金融运行研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1、加强对全市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分析研究,及时了解金融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每季度形成金融运行分析报告。
2、分别就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资本市场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民间金融规范和监管、担保体系建设、保险业发展及作用的发挥等金融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学习考察,提出建设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3、修订出台《济南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政、银、企参加的金融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4、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及非法证券等金融违法案件的定性和处置工作机制,依法合规地做好有关处置工作,维护经济社会和金融稳定。
5、加大协调力度,有效防范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八、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金融工作协调机制
1、借助政府机构改革之机,调整、充实、完善本办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流程。
2、加强办党组、支部、干部自身建设和制度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的学习活动,打造“学习型”机关。
3、深入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组织开展思想讨论、换位体验、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提高全办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4、加强机关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巩固市级文明机关建设成果,积极争创省级文明机关。
5、加强与“一行三局”、金融机构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金融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6、推动各县(市)区成立金融办或明确金融工作主管部门,加强与省、县(市)区金融办或金融主管部门的联系,理顺上下关系,促进金融工作的开展。
2010年3月31日